- 索 引 号:370402/2025-0115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市中供电中心
- 成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 标 题:关于连续六个月及以上不用电具备销户条件用户的销户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连续六个月及以上不用电具备销户条件用户的销户公告
枣庄市旭辉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您用电户名为枣庄市旭辉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用电户号为3700672119866,经核实该用电户自2021年12月份至今一直未用电,现场已不具备用电条件。
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
该户目前符合销户条件,因通过电话及在现场均无法与该户户主取得联系,为消除安全隐患,我单位将在公告一个月后,对该用电户予以销户并拆除该户高压电源接入点,特此公告。
市中供电中心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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