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5-00791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3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3月19日
- 标 题: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第1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第1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执法决定 日期 |
执法主体 |
执法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1 |
2025年3月18日 |
枣庄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
枣庄市 留庄煤业 有限公司 |
1.12309综采工作面端头114#支架及π型钢梁接顶不实,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64采区变电所进门电缆穿墙套管没有严密封堵管口,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2.16408综采工作面1#液压支架端面距为800mm,运输巷超前维护段2棵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为9MPa,不符合《16408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与煤壁间距(端面距)不大于500mm”“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12MPa”的规定;3.16408综采工作面运输巷皮带中部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未设过桥,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16410进风巷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未设置在风筒末端,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11的规定;4.16410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应急广播距迎头较远,生产期间迎头工作人员不能清晰听到应急指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5.16410材料道反掘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尾滚筒处,没有设警示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