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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4-00507
  • 主题分类:省政府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31日
  • 标  题: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工作,明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我省是人口大省,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双过亿。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内生动力,既是我省的努力方向,也蕴含巨大发展潜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更好发挥新型城镇化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惠民生、促改革、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制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针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存在的问题短板,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赴浙江等省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赴济南、青岛等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政府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方案实施评估,充分挖掘城镇化发展潜力,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行动方案》,完成部门会签、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经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7部分、28条,总体分为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第1部分,即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工程化、项目化方式加以突破,显著提升智慧、绿色、均衡、双向城镇化发展水平,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以上。

第二板块为第2-6部分,共23条具体推进措施:一是实施产城融合行动,包括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建筑业、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6条措施;二是实施城镇能级提升行动,包括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加快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开展小城镇提升行动等4条措施;三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包括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共治共享城市等4条措施;四是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包括扩大城镇就业规模、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医疗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更高水平住房保障等5条措施;五是实施城乡融合行动,包括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4条措施。

第三板块为第7部分,即强化实施保障,共5条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城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组织保障体系;二是强化城镇化用地保障,优化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三是加强城镇化财政金融支持,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构建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四是强化城镇化项目支撑,建立包括都市圈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县城补短板、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等6大类项目在内的新型城镇化行动重点项目库,实施项目联审会商,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项目建设;五是提升城镇化监测水平,建立人口流动情况动态监测机制,以及组织、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与统计、发展改革部门等关于规范村改社区基层党建和治理会商联动机制,对可能影响城镇化统计的街道内村庄、镇驻地村庄重点分析。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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