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3-00604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 标  题: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执法领域:煤矿安全监管                                 执法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1日

序号

行政执法

类型

执法时间

行政执法对象

查出问题

处理结果

备注

1

行政检查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

枣庄市留庄煤业有限公司

1. 北区人行下山架空乘人装置130#至132#横梁处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为0.15m,小于0.2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2. 北区人行下山架空乘人装置尾轮处钢丝绳磨护罩,有异响,未对该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符合《地下矿用架空索道安全要求》(GB21008-2007)5.7规定。

3. -465变电所防水密闭门处有一个电缆穿墙套管用水泥封堵,封堵不严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                 4. 16407材料道动力电缆与信号电缆距离小于 0.1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5. 16407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开关处接地扁钢锈蚀,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6. 16407运输巷平运输刮板机人行道侧电机“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脱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                 7. 12300材料道油脂存放处10L油桶使用塑料桶存放油脂,未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8. 12300综采工作面现场配备的2具灭火器放置在运输巷刮板输送机机头处,与矿井2023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存放地点(放置在采煤工作面材料巷泵站处)不一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9. 12309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喷雾有1个喷头堵塞,自动喷雾装置未覆盖全断面,不符合《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2016)6.3.5规定。           10. 12309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缺少灾害避灾路线牌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11. 12309运输巷密闭施工完成后未出具验收报告,不符合《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6.3规定。                        12. 16408运输巷达标掘进工作面皮带机头照明灯不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13. 北区总回延伸修复掘进工作面存在锚索重复编号和部分锚杆未逐排编号管理,不符合《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14. 北区新七号联络巷处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没有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             

15. 抽查3名一线从业人员绘制火灾事故避灾路线图,其中1名绘制不完整,不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3]148号)七要求。              

16. 通防专业11月上旬安全风险管控,缺少对较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及管控效果情况检查的记录,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17. 矿井《防灭火制度》中缺少地面建(构)筑物、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内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18. 矿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未将地面消防水池纳入检查内容,不符合《煤矿防灭火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                         19. 抽查装备工区班前会记录和上级文件传达贯彻记录,未体现三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内容,不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的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3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34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35 号)要求。

20. 矿井未及时更新问题隐患、风险管控“两清单”,不符合《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关于印发<深化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能源安全[2023]160号)五(一)1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责令改正、当场予以纠正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