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89
- 主题分类: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28日
- 标 题: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执法领域:煤矿安全监管 执法时间:2023年8月22日-8月23日
序号 |
行政执法 类型 |
执法时间 |
行政执法对象 |
查出问题 |
处理结果 |
备注 |
1 |
行政检查 |
2023年8月22日至23日 |
枣庄市留庄煤业有限公司 |
1. 未制定《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不符合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鲁安办发[2023]11号)要求。 2. 未调整完善《枣庄市留庄煤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作业计划》(2022年12月20日编制),不符合《枣庄市留庄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掘接续整改提升方案》(2023年7月25日下发)要求。 3. 16407综采工作面“标尺标识”点设置在移动牌板上,不符合《“标尺标识”动态管控采掘工作面推进速度》(矿安鲁[2021]22号)第四条规定。 4. 《16407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顶板离层仪每天进行观测(实际执行每班进行观测),不符合《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矿安[2023]135号)第六条规定。 5. 16407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尾处照明灯不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6. 16407材料道超前点低洼处有少量积水,不符合《16407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第六章第二项第一条规定。 7. 北区总回延伸工作面接线盒两侧未设置电缆标志牌,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8. 北区总回延伸工作面人员定位分站处高、低压电缆之间间距小于50m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9. 北区总回延伸皮带机头卸载滚筒处清扫器磨损接近限位,未及时更换,不符合留庄煤矿《带式输送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七项第六条规定。 10. -465变电所内照明综保距墙壁距离不足0.5m,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五十九条规定。 11. 未明确将主副井架、井筒装备检修、维护等登高作业纳入本单位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不符合《全省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三(一)要求。 12. 矿井对地面蓄水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评估、辨识中,未明确施工时停电作业的风险评估、辨识等内容,不符合《全市能源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三(一)2要求。 13. 地面机修南车间有一个电气焊防护面罩有破损,不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第二十条规定。 14. 123临时变电点变压器(15#)未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六条的规定。 15. 矿井充水性图中输水路线水沟段未标注输水方向,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附录二 矿井水文地质图件主要内容及要求规定。 16. 矿井2023年8月15日值班交接班记录未及时签字,不符合《留庄煤矿应急值守制度》第三项第三条规定。17. 矿井2023年度《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通讯录未及时更新,不符合留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3(4)规定。 18. 矿井2023年7月28日进行的矿井瓦斯事故现场处置应急演练评估内容不全,缺少对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
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当场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