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055
  • 主题分类:职责边界清单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14日
  • 标  题: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边界事项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边界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职责分工

具体内容、环节

权限

责任

依据

1

农产品进 口关税配 额管理的 职责分工

受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在授权范围 内负责全区粮食(包括小麦、玉米 、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 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农产品进口关税配 额申请;承接上级对农产品 进口关税配额的督查。

审核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企业资格 。

组织对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 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监督配 额使用情况。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中室字〔2019〕45号)

2

基本建设 项目初步 设计以及 概算审批 监管

负责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 案,并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 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对某区政府投资项目,依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 专家评审意见,区发展和改 革局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 行批复。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 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 要求,对项目初步设 计概算进行批复,参 与初步设计工作。

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批复 。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中室字〔2019〕45号)

3

节约用水 管理的职 责分工

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划、政策的 制定。负责提水价改革方案和建 议,完善水价体系。

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 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管理 制度、规划、政策的制定。

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 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 划、政策的制定。

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 接,参与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规划、政策的制定。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中室字〔2019〕45号)

4

成品油流 通监督管 理的职责 分工

负责油品供应保障等有关工作。

统筹协调油品供应保障工 作,参与组织油品的紧急调 度。

统筹协调全区油品保 障工作。

统筹协调全区油品保障工作。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中室字〔2019〕45号)

5

区级救灾 物资的管 理职责分 工

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 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照 权限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 、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 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 出。

物资储备管理。

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

加强日常管理,提出轮换计划,对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中室字〔2019〕45号)

6

关于现代 物流业发 展

作为综合部门,组织拟定现代物流 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 实施。

1.组织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 战略、规划和政策。 2.按部门职责分解有关战略 、规划和政策任务并督促落 实。

组织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按部门职责分解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任务并督促落实。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中室字〔2019〕45号)

7

关于居住 区配套幼 儿园整治

会同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对居住 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 儿园和其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 费进行制定标准及价格监管。

会同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 对居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它非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 制定标准及价格监管。

会同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 对居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它非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 制定标准及价格监管。

会同区财政、教育主管部门 对居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它非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 制定标准及价格监管。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9〕3号) 2.《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9〕26号)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74号)

3. 省政府会议纪要和《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 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7号)

5.《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中办字〔2019〕5号)

8

电动汽车 及充电设 施管理

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 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 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 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 其与全区能源规划相衔接。

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发展的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发展的相关工作。

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 划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 全区能源规划相衔接。

5.《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中办字〔2019〕5号)

9

关于清洁

取暖工作

负责全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销

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传达贯

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

大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

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政策

措施;做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

运行调节局的沟通、衔接,做好煤

电油气运的综合保障服务;研究制

定清洁取暖和储气设施及储气能力

建设等相关的价格支持政策。

负责全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

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综合协

调工作。

按照部门分工,开展

综合协调、沟通衔接

、价格支持等工作。

负责全区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

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工

作;做好对上沟通、衔接,做

好煤电油气运的综合保障服

务;研究制定清洁取暖和储气

设施及储气能力建设等相关的

价格支持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

染防治法》第105条

2.《枣庄市清洁取暖和天然

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关于公布枣庄市清洁

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调整方案的通知》(枣政办

字〔2018〕39号)

10

矿井关闭

监管

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

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

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的煤井关闭以及关闭是否到位

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区煤

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

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矿井。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

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

作。

依法监督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

条件的矿井。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中办字〔2019〕5号)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