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2675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12日
- 标 题:2025年度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建议)
尊敬的魏民、张元国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市中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深切关注与大力支持!您的建议聚焦当前我区在快速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债务风险与建筑企业实际困难,问题精准、建议中肯,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心系发展、情系民生的责任担当。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立即组织专题研究,结合我区财政实际和债务管理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治责任
区财政局始终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经济工作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风险可控”的原则,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确保政府债务规模、结构、风险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创新全周期风险监测体系,将债务风险评估关键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畴,实行重大风险事项“一票否决”。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动态预警模型,对重点债务实施穿透式跟踪管理,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发现、精准干预。开展债务溯源治理行动,联合监管部门对历史基建项目债务进行合规性审查与确权认定,建立电子化债务管理台账。您的建议中强调“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量力而行”,正是我们工作的核心遵循。
二、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存量债务化解与企业纾困解难
针对您提出的“制定化解还款规划”、“尽快使企业进入正轨,摆脱困境”的核心建议,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在年度预算编制中,将存量债务化解与企业纾困解难等领域资金需求,作为优先保障项。妥善化解因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应付款项,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市场信心,也是稳定税源、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
依法依规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偿债需求。积极探索通过盘活政府持有的闲置房产、土地、特许经营权等存量资源资产,其处置或运营收益定向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研究合规的“资源置换”模式,减轻即期现金支付压力,积极向上级汇报沟通,争取各类政策支持。
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源等多重路径扩充偿债资金来源。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特许经营等创新模式激活沉淀资产,推动处置收益定向用于清偿企业欠款。同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为重大民生项目债务化解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重点欠款企业名录库,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和规模特征的企业定制解决方案。对优质企业探索中长期债务转化路径,对中小微企业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切实提升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源头管控,健全长效机制防范新增风险
化解存量是当务之急,严控增量是治本之策。针对您提出的“结合当地政府实际情况”、“量力而行”的要求,我们将强化源头治理。严格项目立项与预算约束,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坚决做到“无预算不立项、无来源不开工、超财力不建设”。对没有明确、足额、合规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对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施“项目收益平衡方案”审核制度,确保项目投入与产出、建设周期与财力增长相匹配。修订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前置程序,坚决杜绝超越财力上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收益平衡审核机制,组织多领域专家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资金方案开展联合评审,从源头保障债务可偿性。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各位人大代表的支持帮助下,我们一定能有效管控风险、妥善化解债务、助力企业纾困,为市中区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再次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中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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