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832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26日
- 标 题:市中区财政局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财政局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3年,市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职能。2023年市中区财政局共承办2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分别是“关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适当补贴的建议”和“关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已经办理完毕。
对“关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适当补贴的建议”,财政局认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每年缴费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制定,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2022] 20 号)文件规定要求,“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 3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10 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30 元,达到每人每年 350 元。”2023年枣庄市执行标准为财政补助 640 元/人/年,个人缴费 350元/人/年。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政府会持续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也会逐步提高个人缴费部分也会增长。鉴于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弱势群体已经应保尽保,因此暂不能对超出 350 元以上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建议未能采纳。并向建议人进行的答复,争取建议人谅解。
对“关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财政局对所承担的事项和开展工作向建议人进行了反馈,并对采纳的建议进行了说明。
2023年,区财政局没有承办区政协委员提案。
截至目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完毕,答复率达100%。答复件已进行了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