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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52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市中区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 标  题:市中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行动指南,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本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对权责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编制涉企权责清单。根据《关于编制涉企权责清单的紧急通知》要求,我们以权责清单为基础,编制了我局的涉企权责清单。其中涉企权责事项21项,含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4项、公共服务1项。

3.政务数据梳理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结合我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实际,根据本部门权责清单,编制、维护本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我局共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163条,挂接资源163项,有效提高了数据资源利用整体效能,减少了“数据烟囱”“信息孤岛”等现象的出现。

4.编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统一不同区域间的业务办理标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标准的服务指南。进一步明确设定依据及条款,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等内容,为前台窗口提供清晰指引和依据。我局共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业务”两项。

5、持续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落实。

联系我区财政工作实际,细化制定出台多项管理办法和指导文件,区直层面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事前审核、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的全流程管理,管理范围覆盖区直全部预算单位,坚决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贯彻《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了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局税政股和会计管理股综合协调,各股室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工作格局,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带头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是按照市普法办开展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分别利用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宪法宣传周”的宣传时点,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提高全区财政干部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工作情况

1、健全党建引领法制建设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保持高度重视,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抓好集中学习。2022年10月16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组织我区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聆听学习了二十大报告。二是持续注重加强日常思想政治建设。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读,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理论素养。

2、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是规避意识零障碍。讲政治尊法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把法治法规放在首位,法治在心中,行为不逾矩。二是程序设计零缺陷。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安排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重点决策零瑕疵。出台文件审慎规范,全面履行应履行责任义务,打造公共财政、民生财政、法治财政。四是信息公开零盲区。信息公开格式化、标准化,及时准确公开,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五是职权清单零交叉。点面结合,权责一致,动静平衡,上下联动,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建立职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六是道德情操零污点。财政法治从业人员政治素质过硬,具有高尚道德和美好情操,脱离低级趣味。

3、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财政部门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提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以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促进财政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22年,全区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5%(同口径增长13.3%)。同时,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2022年,全区民生支出26.63亿元,增长20.6%,占财政支出75.3%,较上年同期增长3.2个百分点。投入2.69亿元用于保障今年新开工实验中学、四十一中学等学校新建、扩建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拨付1.02亿元,将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84元提高至8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拨付就业创业资金766万元,全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追加预算资金1212万元,重点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等剩余劳动力。拨付城乡公益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86万元,帮助1200余城乡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建立资金拨付应急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要。2022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17亿元(含专项债券1.05亿元),重点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设备购置、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以及方舱医院、隔离点建设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水平。

4、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财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会计法》规范行政理财,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严管国企事项。三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跟踪反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将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及时归档。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形成压力传导到位、责任意识到位、执行落实到位的良好局面,共同确保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持续平稳。五是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以重大事项分类管理为抓手,结合现行国企实际,将国企重大事项分为4大类共35种情形,明确纳入核准备案的范围,加强对核准备案事项全过程跟踪监督。持续用好“生产经营分析会”模式,加强财务监督,督促企业做好月度计划、对照季度分解目标完成工作绩效。

(二)存在问题

在强化法治建设推动财政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我也清醒的认识到,在相关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增强干部队伍法治工作意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意识不强,对法治建设工作意义领悟不到位,致使工作标准不高。例如,在普法工作中,个别干部工作形式单一,只限于嘴上传达、看书籍、参加考试等相对被动的形式,没能最大程度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普法与实践结合起来。

二是提升财政法治建设与业务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两依”工作有待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财政业务要全面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要相互融合。当前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需要,法治思维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

三是强化财政普法工作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入。当前,对财政干部普法多,而对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少,送法到基层、普法到全民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普通群众甚至少数会计从业人员对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还了解不足,并且普法形式较单一且互动不多,特色和亮点不够突出,学法内容不够丰富,普法效果不够明显。

(三)改进措施

1、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促进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依法理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本人将重点推进“两个融合”:一是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和厘清政府职能边界相融合,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财政保障制度体系,并充分体现政府职能边界,妥善平衡好各方关系。二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把法治财政六个标准化管理作为重要抓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确保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重点关注政府隐性债务,牢牢守住风险防控底线。

2、突出改革创新,推进财政法治管理能力新的突破。一是加强重大决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中,广泛征求、听取社会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结合财政“三重一大”事项,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二是提升涉法涉诉案件办理能力。针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社会关注集中的领域,进行典型案例分析研判,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经验,提高涉法涉诉案件办理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3、强化督导落实,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要求,同时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确保现行文件规定执行高效有序。二是继续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公共财政政策宣传,通过深入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形式,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利用培训机会,进一步加强全区会计人员财政法律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做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每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动态更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深入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加强非税系统收费项目清理并畅通违规乱收费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规范执收单位自身行为。

(二)强化本地区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责任。

1、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一是始终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科学编制收支预算。按照财政部规定,加强调入资金预算管理,并将“三保”支出全额编入预算,强调年度执行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是加强市县“三保”执行监测。区级财政部门逐县(市、区)监控“三保”兑付及库款保障能力,加强风险研判,保证“三保”资金能够正常支付;四是强化“三保”风险应急处置。对出现或预计可能出现的“三保”支出风险事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2、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预算法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区政府债券余额控制在财政部批准限额内,充分考虑财力水平及偿债能力,确保守住风险底线。

(三)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全面实施行政监督和信息公开机制。

1、加强行政监督。一是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财政事中事后监管,依据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等检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做好部门检查和联合检查。二是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率达100%。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主动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二是抓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裁量标准。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时完成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已年检的行政执法证,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五)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税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分享公共财政建设成果。

1、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好清单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财经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

2、认真落实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培育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内容。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统领财政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健全机构设置,配强工作力量;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3、围绕每年的重要宣传时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相关重要时点,及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塑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结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中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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