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41
- 主题分类:执法主体、岗位及人员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 标 题:市中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表
执法主体 |
办公地点 |
联系方式 |
执法职责 |
执法依据 |
执法程序 |
监督途径 |
市中区财政局 |
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
0632-3173159 |
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有关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规定。 |
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发放证书(收回证书) 行政处罚:资料受理-资料复核-处理决定-处罚告知-制发处罚决定-处罚执行-跟踪监督 行政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制发检查通知-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查复核,下发处理决定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结案,有关资料归档 |
(1)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31号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3173159 电子邮箱:szfzb3083122@163.com (2)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48号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
行政执法流程图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