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1-00813
- 主题分类:执法主体、岗位及人员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25日
- 标 题:市中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市中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联系电话:0632-3335376
二、执法职责
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有关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三、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规定。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发放证书(收回证书)
行政处罚:资料受理-资料复核-处理决定-处罚告知-制发处罚决定-处罚执行-跟踪监督
行政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制发检查通知-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查复核,下发处理决定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结案,有关资料归档
五、监督途径
投诉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市中区财政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3335376
邮政编码:277100
行政复议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办公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31号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3173159
电子邮箱:szfzb3083122@163.com
行政诉讼机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48号
邮政编码:2771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