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索 引 号:370402/2021-00751
  • 主题分类:职责边界清单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14日
  • 标  题:市中区财政局职责边界事项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财政局职责边界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职责分工

具体内容、环节

权限

责任

依据

1

关于居住 区配套幼 儿园整治

负责整治过程中资金的支持。

负责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 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 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的制 定和资金拨付。

负责公办幼儿园生均 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 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 园生均补助标准的制 定和资金拨付。

负责公办幼儿园生均 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 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 园生均补助标准的制 定和资金拨付。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9〕3号) 2.《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19〕26号)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74号)

3. 省政府会议纪要和《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 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7号)

5.《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中办字〔2019〕5号)

2

村务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负责提供必要 的经费保障。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 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 。

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 。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3

非税收入 管理职责 分工

负责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拟定与执行 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 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 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 理。

组织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 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 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 理等相关工作。

参照省财政厅税政处 设定权限执行。

组织拟订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 工作。

《市中区财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中室字〔2019〕49号)

4

重污染天

气应急工

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经

费保障。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预算管理规定。

预算管理规定。

1.《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第九十五条,第六十八条: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8号)有关职责分工要求。

5

由政府安

排工作退

役士兵就

业安置

经费保障等工作。

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做好经费保障等工作。

做好经费保障等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19〕46号)

6

区属企业

国有资本

收益收缴

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

理制度;审核区属企业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申报情况并予以核准;收取

及管理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核算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收支;报告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复核、收缴。

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复核、收缴。

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复核、收缴。

1.《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

2.《枣庄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枣财企〔2009〕24号)

相关文章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