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2/2025-01083
- 主题分类:执法主体、岗位及人员
- 发布机构: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25日
- 标 题:市中区城乡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对节约用水的监督检查 | 《节约用水条例》第四十三条。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2 | 对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监管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3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4 | 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行政检查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5 | 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 2.《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6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第四款;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7 | 对农村公共供水的监督检查 | 《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第五条。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8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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