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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23704020008/2023-00022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机构: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 标  题:市中区城乡水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中区城乡水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及我区依法治区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

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全面提高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局党委重点学习内容,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定期召开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工作人员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学习;运用“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开展 2022 年度全区机关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登录“法治教育网”参加网络培训;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依法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建设责任意识不够强。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仍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全面了解把握法治建设较少,特别是在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上有差距,在落细落小抓落实上有差距,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备情况还有待深入推进。我局目前行政执法设施设备短缺,存在取证难的情况。另外,行政执法队伍缺乏专业人士,执法力量较为薄弱。2019年机构改革后,没有保留水务部门专业执法队伍,执法力量缺失,对部分业务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安排、听取研究行政执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不够。对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以法治精神推进水利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思考不多,谋划不足。能够按照要求完善落实法治宣传“规定动作”,但宣传方式不够多样,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在普法工作中“照本宣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大。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16次,并依托“三会一课”在全局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指导实战,推动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

全面系统学好关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定,深刻领会其实质、重大战略意义、总体战略思路、系统战略部署和要求,做到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确保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强化意识,奠定和筑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基础。11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三)履行《职责规定》情况

一是推进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推动履行普法责任制。为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市中区城乡水务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在普法教育上,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召开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利用干部上讲台加强业务培训活动等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三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6月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梳理排查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对于更换单位、调离执法岗位、注销、执法证件已到期等不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及时回收其证件;对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件中存在印刷错误、日期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排查。

(四)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表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以来,不存在和全局未发生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水利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参加执法考试和日常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水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区水务部门积极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取执法证,壮大执法队伍。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力度,确保全区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同时,区水务部门会同区水务公司稽查大队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推动建立自备井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结合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等,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群众节水护水意识。充分利用市长热线、水利监督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优势,提升动态管理效能。注重发掘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着力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宣传方式,向基层群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办事。

(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区级其他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水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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