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现将永安镇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等机制,组织领导干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头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法治建设最新部署,强化对各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有力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落实。全面构建了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二)注重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意识。通过“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维权日、6月禁毒宣传月、12月4日宪法日等重要纪念日、节日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展板、宣传页、入村社区宣讲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法律教育渗透到每个家庭,做到使让广大干群人人知法、懂法、护法、守法。利用多种形式,如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交通安全等方面,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组织全体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极大的提高了干部的思想意识水平。2025年以来,累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计2万余份,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46次,受教育人数达7300余人。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全年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6项,均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0余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领域执法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年开展执法培训6场,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服务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即时普法,全年开展执法现场普法21次,教育引导群众2000余人次,实现“执法+普法”有机融合。
(五)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筑牢稳定防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一是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信访、平安法治等部门力量,同时,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形成了“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网格化管理”多元融合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网格化矛盾排查预警化解制度,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治安防控在网格中加强,安全隐患在网格中排查,法治宣传在网格中深化,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加强重点节点安保维稳。用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全力以赴抓好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坚持以“人防+技防”相结合方式,充分利用镇“雪亮工程”“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点位以及网格员日常巡查走访,建立健全动态排查和网格化巡查“两项机制”,及时摸排掌握一些可能引发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做到未访先知、接访有备,确保重要情况信息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创新实施“732”信访综合化解工作机制,即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律师、村(社区)7方化解主体联动,查明“家庭成员、亲属社会关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3方关键关系,明确信访化解两个主要责任和运用化解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和帮包措施到位,一案一策,有针对性的制定化解方案、跟进接诊式化解。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转化能力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将法治理论与棚改拆迁、大项目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等具体工作深度融合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在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事务时,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对干部队伍的法治引领和业务指导不够精准,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法治建设推进不均衡。少数基层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法治建设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标准化水平参差不齐。全民普法精准度不足,针对农村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普法形式单一,吸引力不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遇事“信访不信法”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
(三)工作创新与协同效能欠缺。法治宣传教育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普法的创意性和互动性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学法需求。部门间法治工作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在执法监管、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存在沟通不畅、协同发力不够的问题,资源整合利用率不高,法治建设整体效能未能充分释放。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锚定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组织根基。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优化调整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架构,由党委书记牵头抓总,整合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核心力量,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协同、全域覆盖”的法治工作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全年组织班子专题学法8次、法治建设研讨6次,带头践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工作难题成为常态。把法治建设深度融入镇域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将依法治镇成效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4次,对重大法治项目、复杂矛盾化解等关键事项亲自部署、全程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深化普治融合,厚植全民法治素养。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学法体系,依托“学习强国”“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基层治理促进法》等重点法律法规,本人带头完成线上学法时长120余小时,带动全镇干部学法覆盖率达100%。聚焦青少年、农村群众、企业经营者等重点群体,深化“法治进校园”行动,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特色活动4场;借助“3・15”“6・26”“12・4”等节点,开展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定制化宣传手册2.5万余份,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三)聚焦依法履职,提升法治实践效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对16项重大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事务30余次,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公开政务信息80余条,回应群众法治类诉求46件。创新执法监管模式,组建镇域联合执法专班,学习基层综合执法先进经验,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环保、城建、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8次,整改各类隐患72处。升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等资源,吸纳退休干部、乡贤、律师等组成专业化调解队伍20余人,建立“网格排查—村社调解—镇级研判”三级化解机制,全年成功调处征地补偿、邻里纠纷、劳资争议等矛盾8件,化解率保持100%,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依法化解”。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法治责任,强化制度保障。带头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专题研讨深学、一线实践研学”的学法机制,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将合法性审查嵌入重大决策、项目建设、合同签订等全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建立干部法治实绩考核机制,将依法履职情况与评优评先、晋升任用挂钩,倒逼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创新普法模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构建“精准化+多元化”普法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运用短视频、情景剧、法治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订单式”普法服务。开通线上法律咨询通道,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定期开展“法治进村社”志愿服务。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打造标准化法治示范阵地,以点带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三)健全协同机制,增强法治建设实效。建立法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司法、执法、信访等部门工作,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引入“互联网+调解”平台,建立“线上申请+线下调处”一体化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率。完善群众监督评价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政务公开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全年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针对性改进工作短板,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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