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医保局的有力指导下,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系列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实干争先”为导向,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度融入医疗保障改革、监管、服务全链条,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效能,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治基石。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依法履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依法筑牢全民参保根基。严格落实参保登记与筹资主体责任,健全精准扩面机制,运用大数据比对,对重点人群实施动态监测与动员。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困难群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下实现100%覆盖。二是依法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推动集采惠民成果落地生根,累计落地执行集采药品970种、医用耗材42类。进一步拓展集采成果覆盖面,规范推进119家药店、78家村卫生室、16家民营医院、2家民营诊所参与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用药可及性。三是依法兜牢民生服务底线。扎实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失能评估标准与服务体系,核定长护险定点机构26家,共受理申请1531人,评估通过1084人,“市中长护”品牌效应初显。
(二)规范程序,严肃医保监督执法体系
一是刚性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决策过程全程纪实、材料完整归档。二是主动践行民主科学决策。在制定跨部门联动执法检查等重大决策前,均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2025年9月,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作为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创新智慧监管模式。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系统、大数据筛查、交叉检查等手段,实现对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全覆盖执法检查100余次。依据协议规定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6家次,挽回医保基金566.57万元。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不予支付35118人次,不予支付违规金额123.28万元。行政处理案件28个,行政处罚医疗机构23家次(不予行政处罚4家)、参保人员1名,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三)多元调处,构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
一是畅通诉求响应主渠道。高效办理“两枣”政务服务便民平台转办件417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创新源头普法新路径。变被动应对为主动疏导,结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组织“医保政策进万家”系列宣讲10余场次,覆盖群众超3000人次;制作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0余份。三是优化服务减少纠纷源。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动医保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线上办理率达85%,从源头降低了因办事不畅引发的矛盾。
(四)完善机制,压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责任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险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的学习。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医保政策、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协助办理政协提案2件。对区委巡察反馈的“对定点机构履约监督需加强”等问题,制定巡察整改台账并全部落实。在服务窗口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评议。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一)法治素养的深度与实践转化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监管难题的能力不足,执法人员查处新型欺诈骗保案件的专业水平需提升。根源在于常态化、案例式、实战化的法律培训体系不够完善。
(二)普法宣传的精度与形式创新有待突破。宣传方式对中青年群体吸引力不足,针对不同受众的“定制化”“差异化”宣传内容供给不够。原因是对新媒体传播规律运用不充分,宣传策划精准度有待提高。
(三)执法规范化细节与监督穿透力有待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偶尔存在要素不全、归档不及时现象;对定点机构的日常履约监督在深度和频次上可进一步优化。反映出内部执法质量管控和考评机制需进一步细化压实。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循《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中区国家工作人员“两述两考”学法用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医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通过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普法宣传,着力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融入医保事业发展全过程,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开展分层次、场景化法律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技能比武,重点提升执法人员数字化监管与案件查办能力。
(二)实施精准普法工程。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精准设计普法内容与形式,推动普法工作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三)强化执法规范与威慑。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与效能评估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维护医疗保障领域良好秩序。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服务质效与便利化水平,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让法治成为医保领域最优营商环境的核心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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