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深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带头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全局,切实把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的实际行动。创新学习模式。打破传统单一学习形式,采用“视听结合”教学模式,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核心法规。全年组织专项培训3次,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方式提升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知识入脑入心。
(二)规范执法行为,筑牢财政法治防线。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组建法制审核团队,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合规,无违法违规情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管理和教育培训,组织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动态更新执法人员库,确保全局23名持证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聚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制定问题、责任和时限清单,对全区相关单位开展全覆盖核查,通过账实核对、现场核查等方式排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并动态跟踪。全年开展财政监督检查8项(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项,其他财政监督检查1项)27次,共计检查27家单位,发现并整改问题46个,筑牢财经纪律防线。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务公开、考勤、请销假等28项制度,构建科学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规范人员管理,加强内部监管,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金融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和任务,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作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多元化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防非宣传教育,结合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以及“防非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专项行动,累计开展防非宣传活动39场,投放公益短信5万条,发放防非宣传资料4.9万余份,惠及群众5.2万余人。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集中50天在全区11个镇街、170个村(社区)宣传非法集资专业知识。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采用“线上+线下”联动、“案例+解读”结合的方式,拓宽渠道、提升效果。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推文26篇,阅读量达3万余人次;线下组织法律专家、业务骨干深入企业、社区等开展普法讲座、现场答疑,让财政法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运用不足,系统融合待强化。处理跨领域、综合性复杂问题时,系统集成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前瞻性谋划与财政改革发展的结合可更紧密。少数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不够透彻,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将法治建设视为辅助工作,主动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风险、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未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法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部分业务条线在流程设计、风险防控中嵌入法治要素的主动性、创新性不够,“法治+”理念未完全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涉法涉诉应对能力不足,随着财政改革深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领域风险增多,但全局涉法涉诉专业人才匮乏,现有干部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能力有待提升,新兴领域财政监管缺乏前瞻性风险预判。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制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刚性约束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强,法治氛围有待浓厚。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仍以传统讲座、文件传达为主,缺乏新媒体传播、案例警示教育等创新形式,吸引力和感染力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学法需求。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未充分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对企业、群众关注的税费优惠、惠民政策等宣传不够深入,与不同受众需求的匹配度不够精准。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普法针对性的探索不足,实效评估机制有待健全,无法及时掌握宣传实际效果并优化工作。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年初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审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法治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均经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环节,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事项1件,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跟进学习中央最新法治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观念。建立“法治+业务”融合培训机制。将财政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结合财政业务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培训。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庭审观摩、岗位练兵等形式,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法治知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推动深度融合,提升法治建设质效。健全法治融入机制。研究制定法治建设深度融入财政核心业务的具体指引或清单,在预算编制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与投资评审等关键环节,明确法制审核、风险评估、合规管理的要求和流程,推动法治要求转化为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实现法治与业务同频共振。提升涉法涉诉应对能力。加强涉法涉诉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现有干部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能力。建立健全案件处理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宣传和解读,提高干部职工知晓度和认同感。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充分发挥其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普法供给,提升普法实效。精准对接普法需求。开展普法需求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群众、单位内部人员等不同受众的法律需求,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提高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加强税费优惠、惠民政策、政府采购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提升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以案释法,选取财政领域典型案例深入解读,让群众直观了解法律法规要求和法律后果。探索“智慧普法”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推送普法内容,提高覆盖面和实效性。
(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运行流程,防止权力滥用,确保财政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财政政务信息,拓宽监督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财政法治工作。
2025年,区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正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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