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领导协同推进,并在下设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两名,专项负责统筹协调与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保障各项任务有序实施。二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5年度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文件法规,将法治建设要求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地。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2025年,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均已纳入法制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与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明确审查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事项一律不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三是持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制定《2025年市中区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巡查计划,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及基层自然资源所开展巡查并建立台账;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充分运用矿产资源监控系统,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对疑似盗采行为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置。
(三)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党内外法律法规。按要求组织收看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大讲堂,动员全员参与线上法律知识学习与竞赛,全年累计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10余期,覆盖400余人次,实现参训范围由执法人员向全体干部职工延伸。二是精准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教育。依托矿产法颁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关键节点,采取线上宣传、设置咨询点、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全年累计组织普法活动20余次,设立咨询点24处,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制作宣传牌30余块,播放宣传标语4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三是举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开展2025年度宪法宣誓,激励大家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开展内部专题述法评议活动。采取会议发言与书面述法相结合方式,4名同志现场述法,其余人员书面交流,班子成员逐一点评。通过述法总结成效、查摆问题、督促整改,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履职自觉性。
(四)积极建设推广“法润自然”品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育具有自然资源特色、彰显法治精神的行业法治文化,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扎实推进“法润自然”普法阵地建设。
一是设立法治工作室。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法治工作室,专门解答群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咨询,办理非公证继承等业务,实现法治服务窗口全覆盖。二是建设普法专区。在各镇(街)自然资源所设立相对固定的普法专区,面向基层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三是设置普法专栏。在社区和行政村统一设立自然资源法治宣传专栏,目前全区已建成普法专区与专栏共计30处。四是建立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组建覆盖全部行政村的本地自然资源咨询员数据库,及时有效调解农村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切实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包案调处制度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等,今年以来共处理信访案件92件,较好的化解了涉土涉规的矛盾。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参与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诉讼旁听制度。2025年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32起(其中行政诉讼19起,行政复议13起),未发生因自然资源违法决策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难、执行难
一是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主动发现与查处存在困难。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场景多在偏远地区、农村集体土地等区域,点多、线长、面广,传统人工巡查成本高、效率低;部分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如夜间偷采等行为,难以及时察觉;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应用普及率不高,且存在“技术识别滞后于违法行动”的问题。二是部分案件在履行完法定程序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须待超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后方可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过程周期长、执法效率不高,也间接降低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二)执法规范程度欠佳
行政执法是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当前,执法不严问题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步骤、方式、时限与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决定到文书制作的全流程程序规范。但在实际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足,未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办案,执法案卷规范性有待提高。
(三)普法工作纵深程度较低,普法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
当前普法手段仍较多依赖于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举办讲座等传统形式,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方面尚有不足。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将法治思想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其作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关键环节、督办重点任务。
(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法治意识。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二是推动普法“六进”走深走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群众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普及工作。三是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实际,向公众宣传解读城市规划、生态保护、不动产登记等热点法律知识。针对群众现场提出的农用地转用、基本农田保护等问题,工作人员结合相关法规与职责进行现场解答,切实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完善执法流程,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定执法决心,要求一线执法人员不畏艰难、敢于担当,坚决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二是积极争取市局及区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支持,重点查处一至两起典型案件,实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三是强化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以事实和性质为依据,做到公正文明、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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