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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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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城乡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1-19 15:00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现将市中区城乡水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理论根基,强化法治意识。始终把思想政治学习和法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聚焦水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依法履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目前市中区城乡水务局执法人员共计48人。优化执法方式,落实柔性执法举措,严格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讲与技术指导,助力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

同时,为深化水务领域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进鲁执法平台应用,着力打造涉企行政执法“一张网”。严格落实“事前备案、扫码入企、全程记录、事后评价”全流程管理,截至目前,通过平台备案水务执法任务18项,完成入企检查18次,企业反馈评价满意度达100%,未发生违规执法投诉。联合检查方面,深化部门协作机制,今年已联合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检查行动,重点聚焦城市供水水质、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等问题。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参加网上知识竞赛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水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加强对水务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依法备汛,依法依规精准调度水利工程,整治风险隐患30余处。在水资源管理上落实最严制度,依法审批取水许可,严厉整治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行为,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取水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排查460余家单位场所,其中新办理取水许可6家,整改封停14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虽然开展了各类学习活动,但部分人员对法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被动学习的情况,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学习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难以充分调动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二)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随着水务领域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和执法环境的日益复杂,部分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对复杂案件的调查取证能力不足、法律适用不够准确等问题。

(三)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法治宣传活动多集中在特定节点,常态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内容缺乏针对性,未能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个性化宣传,导致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对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不够充分,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一体学习、一体落实。严格遵循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水务工作总体布局,与城乡供水、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治理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执法监管、制度完善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水务事业发展同向发力。

(二)压实法治责任,完善依法履职制度体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制定局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水利项目审批、水价改革、重大合同签订等关键工作,均由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把关。

(三)聚焦执法规范,提升水务执法监管效能。统筹推进水资源、河湖保护、供排水等领域执法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聚焦违法取水、河湖“四乱”、偷排污水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排查460余家单位场所,整改封停违法取水设施14家,整改河湖“四乱”问题7个,清理阻水片林1处,有效维护水务管理秩序。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氛围。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牵头组织“节水进社区”“节水进农村”“千城地标亮节水”等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水生态治理、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工作,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推动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推进中,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提升群众依法用水、主动护水的意识。

(五)坚持依法治理,推动水务重点工作落地。将法治思维贯穿水务项目建设全过程,对峄城大沙河河道治理、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大项目,严格依法履行审批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中,严格遵循“先接管、后改造、再规范”的法治路径,实现201个村居69982户统管率100%。深化水价改革,依法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编制、专家评审和批复流程,目前已完成成本监审和意见征求。常态化推进河湖长制法治化落地,督促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5954次,推动26个河湖库管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思想学习,提升综合素养。强化干部职工学习意识,树立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将法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突出学习重点,围绕水务领域核心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文件,制定学法清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专业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将执法业绩、学习培训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激励执法人员积极进取、提升能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同时构建常态化宣传机制,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工作,精准定位宣传对象,针对企业、群众、学生等不同群体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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