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2/2025-004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发文机关 | 市中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发〔2025〕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公布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中政发〔202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专业公司、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
附件: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枣庄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承办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2.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承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市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文件文字版:
市中政发【2025】2号关于公布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市中政发【2025】2号关于公布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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