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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2/2022-1319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1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市中政字〔2021〕4号 有效性 有效

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

市中政字〔20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专业公司,各企业:

2020年,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市中政发〔2020〕32号)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着力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镇街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齐村镇、孟庄镇、税郭镇、西王庄镇、永安镇、光明路街道、矿区街道、龙山路街道、中心街街道、文化路街道、垎塔埠街道均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城乡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供销社、区消防大队、二手车市场服务中心、市南工业区服务中心、中安集团、中泰集团、中翔集团、中汇集团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奖惩

1、对全面完成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齐村镇、孟庄镇、税郭镇、西王庄镇、永安镇、光明路街道、矿区街道、龙山路街道、中心街街道、文化路街道、垎塔埠街道,各奖励3万元;

对全面完成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应急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各奖励5万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奖励3万元;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卫健局、区司法局、区供销社、二手车市场服务中心、市南工业区服务中心、中安集团、中泰集团、中翔集团、中汇集团,各奖励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奖励资金原则上用于奖励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521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市中政字〔2021〕4号关于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doc

文件PDF版:

市中政字〔2021〕4号关于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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