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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2/2022-13186 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7-29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市中政发〔2020〕25号 有效性 有效

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健康市中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中政发〔2020〕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专业公司,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 号)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枣庄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4 号)文件精神,推进健康市中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30年,辖区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3.0‰、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山东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全面 推进健康市中建设。

二、主要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建立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健康知识普及公益节目。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把健康教育融入医疗服务全过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或明确承担健康教育的科室,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知识及传播技能的培养,推进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要

建立健康教育阵地,面向社会开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居民学习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改革和完善医保支付与监管政策,减少浪费,更好发挥医疗保障作用。(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健康评估;控烟控酒;减盐减油减糖; 健康心理、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 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力度,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 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健全各类社会体育健身组织,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能力,开展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充分发挥老干部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特殊作用;积极开展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 大众广场舞、健身秧歌、工间操等体育健身活动,构建“区有品牌、镇(街)有特色”的全民健身运动格局。(区教体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区总工会、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控烟立法,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残联、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打造健康环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五项母婴安全制度,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按国家规定配足配齐保健医生,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区教体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立足煤矿和非煤矿山较多的实际,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以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紧密结合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促进文化养老,优化社区养老,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 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 健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 护网络,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红十字会、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 科技局、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扶贫办、区红十字会、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网络,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实行慢阻肺、哮喘等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 40 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扩大糖尿病筛查,规范开展糖尿病健康管理。(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体局、 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保持我区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水平和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把地方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和克山病成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健康市中建设推进委员会,统筹负责组织实施健康市中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各镇街要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科学制定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把预防为主、健康在先的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分别负责)

(二)健全支撑体系。各镇街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健康市中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分别负责)

(三)开展监测评估。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市中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区级专家库、统计机构、疾控机构及其他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向区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体局、区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分别负责)

(四)健全督导机制。将健康市中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区推进委员会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建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抄送党委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镇街分别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具体宣传方案,深入广泛宣传健康市中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健康市中建设的积极性。设立健康形象大使,选树一批健康达人”,把宣传工作融入健康中国行动、健康市中建设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使“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工作开展建立在深厚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之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健康市中建设主要指标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0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市中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18 年基期水平

2022 年

2030 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73

78

80

2

婴儿死亡率(‰)

4

3.9

3.0

3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

4.9

3.3

4

孕产妇死亡率(/10 万)

10.85

9.5

7.1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1.8

92.6

95

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63

3.1

3.3

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39

27.5

25 左右

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6.8

22

28

9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实现

持续完善

10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

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实现

持续完善

1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6.5

39

43 以上

12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8

>30

>80

13

产前筛查率(%)

83.19

85

90

14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25.2

2.5

83

92

15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9

99

99

16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10.66

20

50

17

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4.5

力争每年降低1 个百分

点以上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1

1.5

1.5 以上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的比例(%)

---

≥75

≥95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85

≥95

序号

指标

2018 年

基期水平

2022 年

2030 年

21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

率(%)

100

100

100

22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10

明显下降

持续下降

23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

例(%)

60

75

95

24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322.94

297.1

232.52

2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8.27

16.81

13.89

26

70 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10 万)

7.81

7.5

6.87

2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2

≥65

≥70

28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2

≥65

≥70

29

以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90

3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 乡镇卫生院: 100;村卫生

室:77.17

100

80

100

85


文件PDF版:

0728zf25关于推进健康市中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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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zf25关于推进健康市中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