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2/2022-1317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日期 | 2019-08-13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市中政发〔2019〕2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市中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第二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市中政发〔2019〕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专业公司,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9〕6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9〕8号)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二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枣政发〔2019〕6号)要求,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调整行政权力事项5项,即取消行政权力事项3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行政权力事项2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区实际,于1个月内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搞好业务培训;对承接的事项,要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并采取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审批和执法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不得再以审批方式进行管理。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工作承接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083259。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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