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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2/2022-13228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成文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0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20〕9号 有效性 失效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20〕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专业公司,各企业: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已经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中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现就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区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1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区司法局)

2、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司法局

)3、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区司法局)

(二)第二季度

4、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区发改局)

5、《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区发改局)

(三)第三季度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区商投局)

(四)第四季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区卫健局)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拟于第四季度邀请司法厅有关领导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主讲单位密切配合,每次讲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题学法讲座由区司法局提请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学习时间2小时。区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区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促提升、补短板的重要措施,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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