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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2/2022-1322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3-16 发布日期 2020-03-16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市中政办发〔2020〕6号 有效性 有效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行“路长制”加强疫情防控、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通知

市中政办发〔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专业公司,各企业:

《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并就全区实行“路长制”加强疫情防控、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五项制度”要求,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行路长制”加强疫情防控、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抓疫情防控、补城市短板”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政治担当、发展担当和为民担当,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城市治理短板补齐、弱项补强,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要以路”为载体、以“路长”为中心,以“路长制”为抓手,凝聚起线面点结合、横到边纵到底、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双胜利”。

二是加强严防死守、监管服务”制度建设。要毫不放松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开工复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当前要坚持路长制”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加强和深化,全力维护全区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态势。各类个体工商户、经营业户、企事业单位等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扎实做好前期准备,有力有序开工复工。各路段沿路的开工复工疫情防控,由“路长”总牵头、总调度,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尽其责,加强对沿路经营业户的指导、督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开工复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疫情防控和开工复工两手抓、两不误。

三是加强路长负责、牵头抓总”制度建设。区政府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路长办”),牵头负责“路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区路长办要把疫情防控、城市管理的监管责任、服务责任明确到具体路段、具体队伍、具体人员,确保每条路、每个路段都有人管理、具体负责。各级“路长”要严格按照“六步”管理流程开展工作。突出“四个做到”“七个严禁”规范执法行为,增强问题解决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通过“良好的形象、文明的语言、规范的动作、严谨的程序”,在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工作中展现新作为、新形象、新成效。要不断建立、总结、巩固、提升制度经验,推动疫情防控、城市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四是加强齐抓共管、吹哨报到”制度建设。各镇街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类个体工商户、经营业户、企事业单位等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秩序和优良环境,特别是对路长制”工作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协同。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做好餐饮、小餐桌、小商店、药店等监督管理。区卫生健康局重点做好小理发店、小旅馆、小诊所、各级医疗机构等监督管理。区商务和投促局重点做好大型商超酒店的监督管理。区文化和旅游局重点做好网吧、KTV、书店、电影院星级酒店等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区教育和体育局重点做好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监督管理。要全面建立路长吹哨、镇街部门报到”制度,“路长”牵头召集,镇街、部门联合会商,对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指导、督导和服务,对不积极整改、有重大防疫隐患的暂停营业;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五是加强狠抓落实,督查问责”制度建设。区路长办负责对全区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各“路长”工作情况每半月逐级向区路长办书面报送。“路长制”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精细化考核和镇域路域环境整治考核,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对各镇街、有关部门考核情况综合听取“路长”的意见建议,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区委、区政府将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典型标杆,将进行表彰激励;对落实不力、影响大局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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