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各地都会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服务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动员。今后将继续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营造良好参保氛围。
如果由于自身原因错过集中缴费期导致断缴,应在补缴期尽快补缴,减少变动等待期,以降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损失。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居民医保的参保激励政策,其中连续参保激励为每年可奖励至少1000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断缴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不连续参保的,不仅不能在参保后立即享受报销待遇,也损失了连续参保的激励。为维护个人医保权益,建议每个人都积极按时参保缴费。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