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区医疗保障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区医疗保障局

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给家人使用吗?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2-19 10:33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可以使用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以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后,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