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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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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应为试用期员工缴纳医保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7-04 09:40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按比例共同缴纳,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保且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用人单位以处于试用期、“公司小、负担重”等为由不为员工缴纳医保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毕业生们记得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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