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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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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29 15:11

1、参保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享受生育津贴必须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

3、配偶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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