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第六条安全总监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原则,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工作勤恳,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熟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
(三)熟悉安全管理体系,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和有效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
(五)熟悉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能够及时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
(七)相关行业领域对安全总监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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