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区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区应急管理局

如何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29 13:57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由县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零售经营者应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应急部门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