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特种作业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规定,共有10个作业类别54个工种的人员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比如电工作业、焊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非金属矿山中通风、排水、提升等安全作业人员都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详细规定可以查看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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