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区应急管理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区应急管理局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有什么注意事项?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29 13:53

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有以下五方面注意事项:

一是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是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是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是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