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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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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新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1-29 14:02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及电子版;

2、消防设计专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需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需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CAD光盘、叠成A4大小的总平面图、室外给水图(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资质章)政策依据:1.《消防法》(1998年4月通过,2019年4月修正)第十一条;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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