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因破损、涂改等原因导致无效,可前往原签发机构办理换证;如因不慎遗失、被盗等情况,可前往出生地所在卫健局委托的签发机构办理补发。
换发办理流程:
换发时应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领证人到原签发机构提出申请,原签发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换发。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领证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4.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落户者只提供正页)、换发申请表等。
补发办理流程:
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或委托领证人到原签发机构出生证明办理处咨询补发手续后前往出生地所在区卫健局委托的签发机构(例如:我区为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办理补发。
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或领证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4.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补发申请表、丢失承诺声明书及落户情况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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