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申报条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1973 年以来没有违反人 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年满 60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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