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个转企”是指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即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申请登记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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