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款人需提交资料
人社部门: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查验)
银行部门:
1、《营业执照》查验原件并留存电子档案
2、贷款人/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存电子档案
3、《结婚证》、《离婚证》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档案(未婚的不需提供)
4、贷款人/借款人持《就业创业证》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档案
5、贷款人/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双方户口本)。
6、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担保人(担保人要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工资存折首页和最近六个月明细页复印件或最近六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打印件各2份)在发放贷款时要亲自到现场在承诺书和贷款合同上签字才可生效。房产担保的由银行办理担保手续,抵押人提供相关所需资料。银行需要原件留存电子档案
(二)企业借款人需提交材料
1、小企业贷款申请表、考察表、认定表、审批表、新增符合条件就业人员信息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索引页、个人页)。
4、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事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只有这七类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才能认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办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登记人员不低于职工总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不低于5%)。
5、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及近三月工资发放表和企业职工社保缴费证明。
6、上年度和发放贷款当月财务报表。
7、企业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及个人合同样本。
8、贷款合同和放款凭证复印件。
注:报送材料需在贷款前一月手续齐全方可符合贷款贴息要求(所提供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六、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及办理流程
1、借款人填写《枣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持受理材料,镇(街)初审后,将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枣曹路8号,二楼一号窗口)
2、担保中心和银行工作人员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银行工作人员并现场查验借款人店铺经营情况。
3、借款人的借款通过考察后,由银行进行放贷业务。
4、借款人正常还款、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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