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登记证件由婚姻登记机关现场颁发;
2.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婚姻状况)、户口迁移(夫妻投靠落户)事项办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向户籍事项办理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以邮寄方式领取居民户口簿,也可以到户籍事项办理地公安派出所窗口打印居民户口簿;
3.生育登记办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通过“爱山东”APP登录—“婚育服务”—“生育登记”中查询下载生育登记电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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