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2021年6月1日实现结(离)婚登记省内跨市通办,双方有一方是枣庄市户籍,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双方都非枣庄市户籍,当事人提供一方居住证即可在居住证签发地办理婚姻登记。现今为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婚姻登记异地办理再出新招。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山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再延续两年!
批复中提出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可免于提交居住证,除此之外,还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及办理条件作出规定。
●婚姻登记当事人“跨省通办”需满足什么条件?
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如果双方均非山东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军人一方的部队驻地或者其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或军人配偶的户籍在本省或者持有本省居住证,满足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均可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提交什么证件?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现场提供免费拍照服务);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特别提醒】:
1.结(离)婚“跨省通办”手续的办理均需要提前两天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或“爱山东”APP进行网上预约,预审通过后方可前往现场办理。
2.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不包含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不包含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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