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有很多职业乞讨人员虽有乞讨行为,但并非真实遇到困难处于生活无着状态,甚至收入不菲,因此不属于救助对象。
救助管理工作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判断的重要标准是看其是否处于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状态。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遭受家庭暴力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的人员符合“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情形,也属于救助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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