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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扩大到哪些地区?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6-02 16:22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共21个省(区、市),上述地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原试点地区试点结束时间相应延后,与新纳入试点地区结束时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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