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区交通运输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平台 > 区交通运输局

城镇化地区隧道能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吗?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7-05 14:55

隧道不能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情况:

高速公路、控制出入的一级公路不能在隧道同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对于不控制出入的一级公路与二至四级公路隧道,当长度大于1000米时,不在同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现实生活中,行人和非机动车对于通行隧道有一定的需求。因此,在综合考虑城镇化地区公路隧道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对于不控制出入的一级公路与二至四级公路隧道,且隧道长度不大于1000米时,可以根据周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量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1.隧道内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间应设置隔离设施。

2.隧道检修道宽度满足要求时,可兼作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3.隧道内设置硬路肩且宽度满足要求时,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可利用硬路肩。

4.隧道洞口内外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宽度宜相同,且衔接顺适,以保持隧道内外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的连续性。

5.考虑到隧道内通行行人、非机动车时,对防灾救援和安全疏散提出了更高要求,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隧道通行非机动车或行人时,最大纵坡不宜大于2.5%,但短于100米的隧道可不受此限。当条件受限制时,经论证隧道最大纵坡可适当加大,但不应大于3.5%。

7.通行行人或非机动车的公路隧道无论长短,均应设置照明,隧道内部空气环境应满足行人安全的要求。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