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出台的《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规定: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小(1)型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小(2)型由乡镇以上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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