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镇街要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镇街要情

光明路街道宪法宣传进万家 法治观念入人心
作者: 更新时间:2025-12-05 08:33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7日也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宪法精神在市场经济领域落地生根,当日上午,光明路街道平安法治办、光明路司法所联合区委老干部局、区司法局走进市中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市场入口处设置法律咨询台,由街道综治岗、光明路司法所、区委老干部局、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宪法宣传小队,向群众和市场商户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册,重点解读车辆信息公示、合同签订、事故责任认定等高频问题。

针对市场中常见的篡改里程表、隐瞒事故历史等问题,工作人员结合宪法第五十一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条款,解读“卖方需如实提供车辆维修、事故信息”的法律义务。“之前卖车怕说不清,现在知道宪法和法规都要求‘明明白白交易’,这宣传太及时了。”经营二手车行的张先生拿着标注宪法条文的手册说。

下一步,光明路街道将继续定期进驻市场、企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让宪法精神融入交易全流程,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