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近日,光明路街道网格办组织网格员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活动。
活动中,网格员通过发放普法知识宣传单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及家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未成年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及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其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引导青少年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好品德,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升了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下一步,光明路街道将持续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凝聚网格力量,统筹网格资源,提升网格员巡查走访和政策宣传工作水平,及时发现辖区内未成年人可能面临的困境和风险,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