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镇街要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镇街要情

齐村司法所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搞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4-18 15:37

抓好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首选率。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相关会议精神和《法律援助法》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举办律师普法讲座、以案说法等活动,多维度开启普法宣传热潮;充分利用村委会、村(社区)广场、公园、公交站牌等公共场所,采取张贴法律援助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广播播放等方式,推送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利用“三八妇女节”、“助残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九九重阳节”、“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通过社区普法、上街宣传、走访服务、媒体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法的专项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进行宣传。

搞好上门服务工作,提高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意识。

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切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在辖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商贸城等地点设置“法律管家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方便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努力让服务更有温情、让结果更有力度。

整合社会团体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组织网络。

为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在辖区各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以村委会工作人员为主体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分整合妇联、法律工作者、五老志愿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心理疏导等多元一体的法律服务,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

积极创新思路,将法律援助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融合。

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优势,打造品牌创新工作,让法律援助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有效融合,相互促进。打造“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品牌,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法律管家为您服务”品牌,做好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打造“1+1+2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人缘、地缘优势,搭建法律援助沟通桥梁;打造“123法治管事”,构建“法治+管区”新途径,通过片区融合、资源互补,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举措更务实、更高效。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