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群众知晓率,让各类群众更深层次了解和认识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和意义,近日,光明路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联合市中区政法委及光明路街道人社所开展了《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进商超宣传活动。
活动中,街道网格办工作人员、网格员代表走上街头,走进商超和沿街商户,借助商超附近人多铺多,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商铺、群众讲解“网格员的职责”“网格化的概念”“网格服务管理职责及流程”,《条例》的内容以及制定施行的重大意义,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极大地增强了辖区商铺及从业人员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入了解《条例》。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3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50余人次。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商铺和群众对《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知晓度、参与度,为今后网格化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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