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明路街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摸清资产存量。街道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工委、经管站、司法所等多部门联合成立核查组,采取逐村过堂、逐项过筛的方式,对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摸底、登记、清产、评估,逐村建立台账,彻底兜清村级“家底”。截至9月,街道村级资产总额3.18亿元,村集体总收入1570万元,较去年新增420余万元。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以山阴村、十里泉村和东垎塔埠村为核心规划建设了“花卉特色种植观赏”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西各村、东各村、陈庄村、东山阴村四个村探索推进“共富公司”建设,率先成立了枣庄市汇泉联合建设发展公司。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打造“阳光三资”。聚焦“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大街、村农经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年内完成轮训3次。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将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的重要内容。坚持公开透明,确定每月10日作为统一财务公开日,各村(社区)张贴公示本月财务情况,充分发挥“阳光三资”平台规范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已录入资源信息730条、资产信息355条。其中周庄社区、西垎塔埠村、官地村等9个村(社区)已打造为全区平台试点,成功开通“资金支付”模块,共完成线上资金支付348笔,总金额达740余万元,实现了街道“三资”的公开化管理。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结合十届区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重点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设立5万元、20万元支出审批门槛,设立包村干部、分管领导直至办事处主任的多层级审批权限,村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并且把相关会议材料及合同报代理服务中心后方可支出大额资金及工程项目资金。重点加强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出台了《光明路街道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光明路街道村居合同签订流程图》,每份合同签订前均由律师严格把关,全年按标准流程完成各类合同签订148份,实现村新增集体收入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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