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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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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街道组建义务巡防队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作者: 更新时间:2023-11-23 08:45

光明路街道辖区有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城中村、城郊村、农业村等多种形态体制,拥有9.8万人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具有治安刑事案件隐蔽多发,监控街巷纵横交叉,管理复杂多变等特点。今年以来,光明路街道党工委把平安建设作为街道的大局来部署和推进,积极探索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治理模式,组建了“光明义务巡防队”,组织引领普通群众协助民警参与基层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保障了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街道高度重视,保障支持有力街道党工委先后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专题研究,在辖区雷村、陈庄、佟楼、周庄、锦龙5个行政村居、社区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制定了下发了《光明义务巡防队实施方案》文件,从组织领导、职责任务、队伍规范、技能培训、监督考核、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文规定:义务巡防队的巡逻用车费用、装备和后勤保障费用、评优奖励费用由政府财政全额拨付,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透明,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巡防开展情况将纳入平安志愿者评比及年终综治考评内容。

二是派出所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派出所根据村庄社区分布、发案情况,在征求社区意见后设计好巡防路线后,制定了科学合理、灵活机动的巡防方式和方法,要求巡防队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履行巡逻任务,义务巡防时间为全天,重点为夜间。对设置固定考勤打卡点,保证每日值班人员不少于两名,并及时做好值班签到和工作日志记录。上岗期间明确规定,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上岗统一着装,保持通信畅通,巡防过程要形成图片视频及文字记录发至微信工作群。巡防期间如有发觉违法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如案件正在发生或遇到紧急状况的要立刻向公安机关求助,确保自身安全和执法无误。

三是精选精兵强将,加强培训管理义务巡防队员由各村居社区负责推荐,经派出所政审核查,原则上为本村、社区居民,热心公益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能担当巡防工作。义务巡防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管区小组长和专职队员若干名,队伍编入辖区网格,由街道管区具体负责管理,实行请销假报备制度。综治办和派出所专职人员负责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实战能力,依据工作业绩能进能出,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作清退处理,不断优化巡防队伍,确保队伍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队员们日常协助社区开展日常巡防、安全宣传、纠纷调解、情报采集等工作,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瓶颈制约,缜密了辖区治安防范网络。

四是巡防形式多样,治安效果显著目前,“光明义务巡防队”在社区民警带领下,根据辖区治安形势需要,灵活、机动上岗,开展信息采集、矛盾化解、入户走访、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切实发挥群防群治积极作用,形成了全覆盖、无死角的网络群防群治新模式,保护了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辖区的长治久安。据统计,三个月时间,“光明义务巡防队”共开展巡逻1000余次,安全宣传46次,安全巡查28次,入户走访320余家,帮助群众20人次,为公安机关收集预警信息10余条,协助打击处理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8起,化解矛盾纠纷24起,辖区治安警情同比下降5.1%,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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